关于举办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基础业务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修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学深圳、赶深圳”的对标方向,增强档案部门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档案从业人员的档案基础理论和档案业务水平,提升青岛市档案学术研究水平,使我市档案工作迈向更高水平。根据《山东省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规定》,青岛市华夏职业学校受青岛市档案学会的委托,举办2020年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基础业务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企事业单位新上岗档案专业人员;
(二)企事业单位从事档案人员需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
(三)企事业单位符合评聘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近期未参加过档案专业基础知识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人数
此次培训班人数限定为200人(分两个班次),按报名顺序排列,额满为止。学员名单于10月14日在青岛档案信息网公布。
三、培训内容及组织形式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新档案法修改、企事业电子档案管理、企业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论文写作与编研等课程。本培训班总学时为16课时,以讲座为主要形式,聘请省内档案专家和学者讲解,相关单位档案专业人员自愿参加。脱产集中培训2天,经考试合格者取得档案培训结业证书和人社局“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17日(周五、周六)
地点:青岛华夏职业学校(市北区嘉善路48号)
具体路线为:学员可乘坐公交车33、224、30、362、366、367、302、1、309路嘉定路站下车或229、310、20、303、221、365、210、209路鞍山二路站下车,也可乘坐319、602、126路小村庄站下车。(校内车位有限,无法安排停车位,请乘坐公交出行。)
五、培训报名
培训通知在青岛市档案信息网(网址:www.qdda.gov.cn)以及“青岛档案”微信公众号发布。学员自行在“公告通知”栏下载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后发送至邮箱qdhxpeixun@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0月13日
六、培训费用
本培训班按照鲁财行〔2017〕27号《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收取场地费、管理费、师资费、证书工本费及午餐费等。培训费用为600元/人,由青岛华夏职业学校(青岛华夏职业技术专修学院)开具发票。
报到时缴纳培训费用,同时开具发票。报名时,需要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准备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底色不限,以备继续教育学分证使用。
区市需住宿者费用自理。
七、培训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的需要,培训学员需分成两个班上班,现场教学与视频教学同步交叉进行。学员需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检测体温后才能进入教室,并按座位号就做,以便核查。
八、联系方式
青岛华夏职业学校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66993975 13793235387传真:0532—83713114
青岛市档案学会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840260 13730916899
附件:企事业单位档案人员基础业务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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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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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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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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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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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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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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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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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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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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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群管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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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继续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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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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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行: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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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华夏职业学校
2020年9月24日